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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的六个主要法律风险

发布时间:22-06-15 作者:conson 来源:www.consonchina.com

根据《公司法》第七条和第十四条之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营业执照必须登记事项,设立或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应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和签字人。


这些规定赋予了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经营中独特的地位和权利,权责一致,伴随权利而来的是责任。《公司法》、《企业破产法》及《民事诉讼法》等法律均赋予了法定代表人相应义务。权责不一之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风险重重。那么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到底有哪些义务,因这些义务会产生哪些风险?

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六种法律风险


经过对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全面研究,以及对相关司法案例的梳理,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存在刑事、民事、行政上的风险,以及存在被采取强制措施的风险,四类风险又可划分为以下六种风险:


(一)履职不当的赔偿责任。法定代表人需就自己履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存在侵权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协助抽逃出资时的连带赔偿责任。法定代表人协助公司的股东完成抽逃出资的,需对公司以及公司债权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破产程序中,未履行法定义务时的赔偿责任。法定代表人在破产程序中有如通过财务账簿等协助破产程序正常进行的义务,未能履行义务的,需就此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同时,破产程序中,公司有转移财产等行为,给公司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公司法定代表人需承担赔偿责任。


(四)因公司行为承担行政责任。在申请登记的过程中,公司有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情况的,或者公司有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公司会受到行政处罚,法定代表人也需因此承担行政责任。


(五)因公司事务被采取强制措施。公司法定代表人有因公司诉讼、公司欠缴税款等原因,被采取限制出境以及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的风险;此外,进入破产程序后,法定代表人的人身自由会受到限制,不经法院许可,不得随意离开住所地。


(六)因公司经营行为被追究刑事法律责任。在我国《刑法》规定的某些罪名中,除对单位进行处罚外,还会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上述“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具体范围,法律未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法定代表人有被认定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进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


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以下三种情况下,需承担民事责任


(一)法定代表人需就自己履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就董事、监事、高管等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果参与了相关交易的决策或签署了相关文件,则会被认定与相关侵权人构成共同侵权,亦须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法》仅明文规定了董事、监事、高管的勤勉义务和忠实义务,严格来说,公司法定代表人不属上述范畴,但一般认为,法定代表人也对公司有勤勉义务和忠实义务。法定代表人如果违反法律或者章程规定,造成公司利益受损,需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因参与股东对公司的侵权行为,被公司追究赔偿责任:


(二)法定代表人协助公司股东完成抽逃出资等行为,应承担民事责任

法定代表人在抽逃出资等行为的相关文件上签字的情况下,可以认定法定代表人对侵权行为知情且有协助,构成对公司的共同侵权,应对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在股东抽逃出资的单据上签字,协助股东完成抽逃出资,应对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在企业破产程序中,法定代表人没有履行法律规定义务,造成公司或者公司债权人利益受损,法定代表人需就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同时,破产程序中,公司如有损害债权人利益,如恶意减少自己财产的行为,法定代表人也需就此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有负责或者协助公司清算的义务,具体包括妥善保存公司相关资料,配合法院及破产管理人的询问等。如果法定代表人怠于履行上述义务,妨碍了破产程序的正常进行,造成公司或者公司债权人利益受损,公司法定代表人有可能需就破产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在公司破产过程中,如果公司有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如低价转让转让等,法定代表人也需承担赔偿责任。此时法定代表人可以抗辩其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但其证明责任很大,而一旦无法证明,就要承担不利后果,承担清偿责任。

公司破产程序中,法定代表人未能提供清算所需的财务账簿等资料,导致公司清算受阻,法定代表人需因此对公司债权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公司登记的过程中隐瞒、弄虚作假的,公司有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等行为的,公司法定代表人有需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风险


公司在申请登记的过程中,有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情况的,或者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有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公司会受到行政处罚,法定代表人也可能需要承担行政责任、经济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


因承担行政责任的情形,除非当事人认为行政处罚不妥而起诉作出处罚的机关,否则处罚信息一般不公开,因此暂无相关案例。


公司法定代表人存在因不履行判决、欠缴税款、进入破产程序等公司事务,被法院采取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的风险


在以下三种情况下,公司法定代表人有被采取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或者不得离开住所地的限制和约束:(1)公司有未了结的民事诉讼或者公司不履行生效判决时,司法机关有权对公司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2)公司有公司欠缴税款的情况时,税务机关可以对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出境的强制措施;(3)如果公司进入破产程序,不经法院许可,法定代表人不得离开住所地。


公司未执行生效判决,法院对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一并作出限制消费令,限制高消费行为;


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存在因公司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的风险


通常而言,对于公司从事的犯罪行为,应由公司承担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并不直接因此而承担刑事责任。


但在我国《刑法》规定的某些罪名中,除了对单位进行处罚外,还可能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对于上述“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具体范围,虽然法律未明确规定,但是司法实践中,法定代表人有被认定属于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进而被判定承担刑事责任的风险。


此外,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经营中过程中,有法定职责,如有需保证员工安全规范作业的职责,法定代表人失职导致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时,法定代表人会直接被追究刑事责任。


(一)法定代表人因单位行贿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法定代表人未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未落实安全生产操作规范,造成作业工人死亡的严重后果,被控重大责任事故罪

(三)因公司发生重大火灾,法定代表人未履行管理职责,被追究重大责任事故罪以及失火罪
(四)因单位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法定代表人被认为属从犯,被追究刑事责任

担任法定代表人,到底有没有风险


关于担任法定代表人到底有没有风险,本书作者给出如下几点初步意见:


(一)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最常见的风险是公司发生诉讼、出现未履行的判决裁定,作为法定代表人被采取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


这类措施,法院一般不会审查法定代表人是否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只要公司有未执行生效文书的情况,法定代表人就可能一并被采取限高和限制出境这类措施。且法定代表人要解除这些强制措施,难度不小。


(二)不考虑法定代表人是否参与侵权事项,直接认定法定代表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例不多。如果法定代表人确实参与了公司经营,那么要对自己或者董监高等,侵害公司或者股东利益的行为承担责任


实务中,认定法定代表人的责任会结合具体案情,考虑法定代表人在侵权事项中参与的程度。民事层面,法院认定法定代表人参与相关事项的标准略低,一般只要相关文件上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就能认定法定代表人有参与,除非法定代表人有相反的证据能够证明对相关事项不知情以及确实没有参与。


反之,对于如抽逃出资这类侵权行为,法定代表人不知情(注意,法定代表人对公司有忠实义务,如果对侵权行为知情也应该采取相应行动以阻止,否则可能会被要求承担赔偿责任),也没有在相关文件上签字或者出席相关会议,一般也不会要求法定代表人承担责任。


另外,在公司破产时,法定代表人有保存公司账册等责任,如果这类义务没有完成,并且导致了债权人损失,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责任。


(三)法院判决法定代表人承担行政责任的案例亦较少


一般情况下,行政处罚针对公司较多,只有在法定代表人知情且参与被处罚事项,才会作出对法定代表人一并处罚的决定。


(四)刑事层面,单位犯罪时,公安机关一般会一并追究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法定代表人未履行职责导致发生事故,法定代表人亦会被追责


在法定代表人确知情或者对相关犯罪起到作用的情况下,法定代表人会被一并追究刑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法定代表人在经营公司过程中有某些法定职责,例如法定代表人有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的职责,这些职责并不会因法定代表人不参与公司经营而不存在,一旦公司出现如失火这一类的重大安全事故,法定代表人很可能会首当其冲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存在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


关于到底是否担任法定代表人,律师给出如下四点专业的建议


我们很多客户会咨询:是我自己担任法定代表人,还是让自己的司机或者公司办公室主任担任法定代表人?北京云亭法律实务书系的作者,作为战斗在第一线的律师,我们给出如下四点建议,供读者参考:


(一)在自己并不真正参与公司注册和运营的情况下,建议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及《民法典》都规定,法定代表人由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这是因为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等都参与公司经营,在公司经营决策过程中有一定权利,而担任法定代表人意味着一定的责任,公司董事等在享有权利的情况下,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即承担一定责任,这做到了权责一致。


但是在名义上担任法定代表人,实际上却不参与经营决策的情况下,权责不一致,可能出现法定代表人无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却可能要为实际决策者的错误决策背锅的情形。因此我们认为,在自己并不真正参与公司运营的情况下,建议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二)如果担任法定代表人,但确不参与公司经营,建议与指派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实际控制人或者大股东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权利和义务


大部分情况下,法院在认定法定代表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时,会考虑法定代表人是否实际参与公司经营。如果在担任法定代表人之外,同时还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如董事、财务经理等),很可能直接被认定为参与了公司经营。


如果被要求担任法定代表人却不真正参与公司经营决策,为避免风险,我们建议与指派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一方(一般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大股东)签订书面协议,约定法定代表人不参与公司经营,对公司经营事务及债务等不承担责任,如果因公司事务带来损失,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等条款。


在发生相关案件或者诉讼的情况下,类似的协议条款虽然不能对抗外部权利主体的诉求,但至少能保证其承担法律责任后,能找到最终责任方。


此外,这类协议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如在要求法院解除限高措施时,可以起到辅助证明作用。


(三)不参与公司经营但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建议法定代表人与公司隔离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可以直接代表公司。如果法定代表人实际上不参与公司经营决策,那么我们建议这种挂名法定代表人不要亲自在公司文件上签字。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最后很容易变成他方用以证明参与公司经营的证据。同时,如果不参与决策,那么我们建议也出席公司相关会议,不在会议文件上签字。如果出席或列席会议,尽管没有决策权、没有参与决策,也有被用以证明参与公司经营风险。总之,应时刻注意保存自己不参与公司经营决策的证据。


作为法定代表人,应对签字的文件负责,保证切实知道文件内容,避免因随意在文件上签字给自己带来麻烦,更不应把自己的法人名章交给他人保管。


如果确需作为法定代表人签字,至少应保证自己不在对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债权人等的侵权事项的决策文件上面签字(例如在公司内部协助办理抽逃出资之类事项的文件中签字,不能有任何参与的证据)。


(四)保证自己参与的公司决策实现合法合规,最大程度避免个人责任


如果确实参与了公司经营,比如作为控股股东委派的法定代表人,确需参与某些会议,监督某些情况,那么应保证自己参与的事务经过了正规程序。正规程序是合规的保证,以此可以最大程度避免个人责任。


最后,提醒大家,无论是否参与实际经营,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都应确保自己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应履行《公司法》及《破产法》等法律规定的所有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