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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好报税] 开公司真的可以减税? 开公司避税是否合法?

发布时间:22-06-30 作者:注册公司 来源:www.consonchina.com

坊间经常有人说,成立公司避税就能大大减低所需要交的税款,但要提醒大家避税是不等于逃税。

经策划或意图不提供所需的资料,以减少纳税人须缴付的税款即为逃税,根据税务条例任何人蓄意意图逃税或协助他人逃税,可被判处罚款50,000元,并可被加徵相等于少徵税款3倍的罚款,严重者有机会监禁。

目录
1. 哪些对象可以更有效地开公司避税?
1.1. 公司会以16.5%缴交税款
1.2. 应评税利润 为7.5%
2. 法团已拥有一间公司
3. 自僱人士 (Freelance)


但作为专业的会计及企业服务公司的我们,可以帮纳税人以不违反税法的情况下规划税务,从而减轻税务负担视为节税或避税。

现在以下的文章将教大家如何低成本﹑高效益﹑而且简单地合法开公司避税。

哪些对象可以更有效地开公司避税?
既然避税是合法的话,那用甚麽是有效的方法避税?

一般情况下都用开公司最为常见有效,在正式解说哪2种情况下可以用以下的方法合法避税前,先了解一下香港利得税分为一般税率及两级制税率。

公司会以16.5%缴交税款
公司会以16.5%缴交税款,然而对非法人团体(即独资营运、合伙经营)则按15%。

而两级制利得税率,在同一集团内的指定一间公司或股东持有两个或以上的有关连实体(即该公司由股东拥有50%以上已发行股本/有权行使的表决权)当中,只有一个可选择两级制利得税率,法团业务纯利首 $2,000,000为 8.25%,期后的纯利税率为 16.5%。

应评税利润 为7.5%
而法团以外业务即独资或合伙经营的不超过$2,000,000的应评税利润 为7.5%; 及应评税利润中超过$2,000,000的部分为15%。

当大约了解到公司的利得税率后,以下是比较适合注册公司以减轻税务, 已有一间公司再多开一间公司。

法团已拥有一间公司
由于政府推出两级制利得税率,公司赚取的首二百万的利润,须缴纳8.25%的利得税。

超过此数,公司将按16.5%的税率缴税。

对于公司利润高需要缴交较多的税款或是公司架构较大的情况下,可以跟据不同业务选择多开一间公司以享受首二百万以8.25%税务优惠,从而减轻企业(其中小企及初创企业)的税务负担节省成本。

以下先为大家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

假设陈先生陈太太各佔50%A有限公司的控制权 (业务分别零售、批发、及物流 ),有限公司A的利润为港币 600 万(每业务分别为200万):

如在使用公司A利润分别为港币 600 万以两级制利得税(首8.25% ; 次16.5%)下计算:

2021/22 2021/22 (暫繳稅)
$ $ $
公司A利潤 首$2,000,000 x 8.25% 6,000,000 6,000,000
法團的應評稅率 次$4,000,000 x 16.5% 165,000 165,000
660,000 660,000
825,000 825,000 1,650,000


如果陈先生陈太太将业务分拆,并多开2间公司继续各佔每间公司的50%控制权,(分别为零售公司A、批发公司B、及物流公司C) 。

按前设3间公司的利润均为200万再以利得税两级制计算:

2020/21 2020/21(暫繳稅)
$ $ $
公司A利潤 2,000,000 2,000,000
公司B利潤 2,000,000 2,000,000
公司C利潤 2,000,000 2,000,000
法團的應評稅率 首 $2,000,000 x 8.25% 165,000 165,000
165,000 165,000
165,000 165,000
495,000 495,000 990,000


再扣减公司利得税宽免额每间公司为$10,000后所需缴交利得税为$960,000,连同预缴税整整节省$680,000税款。

由于陈先生陈太太在以上的例子成立公司都分别只持有50%股权控制不构成条例所表述的关连实体的情况,所以3间公司都可以享有8.25%的两级制利得税。

但若是零售公司B、物流公司C是受陈先生持有60%的股权控制,零售公司B、物流公司C的业务。由于公司B和C均为陈先生控制,所以2间公司为有关连实体。

陈先生只可以在零售公司B、物流公司C其中之一可以在其合伙业务的利得税报税表内或在陈先生的个别人士报税表内选择按两级制利得税率课税。

按上述例子,陈先生陈太太分开不同的业务作3间公司,除了可以善用两级制利得税带来的好处外,更可以因应政府每年不同的税款宽免、资助或企业贷款令公司多重受惠。

所以即使分拆业务可能会增加行政成本如额外管理公司及账户账册等时间,以及额外的开支如成立公司费用。

秘书会计审计等费用(每年约1万起),仍然值得考虑因业务需求而分拆公司。

自僱人士 (Freelance)
根据税务局,如市民在没有任何僱佣关係下从事“买卖货品”或“提供专业或个人服务”以赚取入息,就会被视为经营行业、业务或专业,亦即自僱人士。

自僱人士填写报税表时,亦可选择以个人入息课税的形式将税年度赚取的收入,扣除与业务相关的支出及扣除项目。

我们假设黄小姐是一名自僱单身人士,除了个人免税额以外并没有其他扣减免税的情况下:

黄小姐的薪俸税应缴税款

  2020/21
 
 
  $
總收入 480,000
減: 免稅額 (基本個人) 132,000
 
應 課 稅 入 息 實 額 348,000
應 繳 的 總 稅 款 (以累進稅計算) 41,160
應 繳 的 總 稅 款   (以標準稅計算)   52,200      

由于黄小姐只有基本免税额,如果以较低款额缴税黄小姐则需要$41,160,再以100%税款宽减上限为$10,000。

最后黄先生只需要缴$31,160。

假设黄小姐同样一名单身人士,亦是法团的唯一董事,在该年公司应评税利润是$480,000,同时在此年度他亦是自僱于法团,收取薪酬$289,142。

      2020/21
     $ $
總入息   480,000  
董事袍金   289,142  
公司應評稅利潤     190,858
應 繳 的 總 稅 款 (以兩級利得稅計算) 首 $2,000,000 x 8.25%   15,746
減:100%稅款寬減 (上限 $10,000)     10,000
      5,746
  2020/21
  $
薪俸收入 289,142
減:基本免稅額 132,000
應課稅入息實額 157,142
稅款(以累進稅率計算) 10,000
減:100%稅款寬減 (上限 $10,000) 10,000
應繳稅款 0


从以上的例子我们会建议黄小姐成立有限公司,因为撇除政府的税务宽免,她的税款整整节省了$15,714 ( 即$41,460- $25,746)。

由于以黄小姐的以上情况薪俸税可以扣减的支出有限,因此我们会建议开设有限公司是对他有利的减税方案 (打工仔开公司避税)。

可将一部分收入改为缴交“利得税”,变相享受多一次税务宽减。而黄小姐作为公司董事,亦可决定支付多少董事袍金给自己,缴纳薪俸税。

所以公司收入缴交利得税之后,个人薪俸税部分则在28万元左右,以享另外入息税宽减限额。

到这裡有不少人会比较担心有限公司需要每年的公司核数及相关管理费用,其实市场上公司核数会计方面一般收费大约$10,000左右,如果公司的应缴税款是多于核数会计的营运费用,不妨考虑开设有限公司。

加上如果纳税人以经营业务, 将有关业务的开支例如公司核数、交通费、工作应酬的饮食费用均可以拨入公司营运的支

出。即是有关的支出是因业务而产生,僱主为僱员提供的津贴都列为应课税入息。

这亦是高收入自僱人士如没有其他免税额,常会以开公司而减低税务的方法。

最后留意的是如果公司没有任何商业交易,包括任何银行进出、收取任何收入或支付任何费用,则不需要缴交利得税。

但是税务局在7年内仍有权要求检阅公司帐目,通过银行账户资讯、海关记录等对您的香港公司进行查帐。

如果一旦发现到公司提供的文件不符合“零申报”的条件,将有可能被视作为瞒税或逃税,会被罚款,甚至监禁!减省税务方面以上只是其一例子,其实还有很多方法去节税。如果想知道更多详情,可以联络我们税务主任查询专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