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使用:
1.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近似的,以及同政府部门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与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近似的;
3.与表明实施控制和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近似的;
4.与国际性组织,例如"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5.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6.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7.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一致的(例如:计算机,笔,公文包等);
8.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它特点的.